4月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南日前印发通知安排部署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工作。

统计显示,今年共有110所院校参与我省对口招生工作,其中,本科层次有12所招生院校,专科层次98所。

据悉,今年我省对口招生面向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2年应届中职毕业生进行,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根据通知,对口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审批或备案设置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河南省2022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其中,对口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安排;对口专科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安排。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在报名资格审核方面,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要依据有关政策、依托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和技工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生源学校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承担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责任,对所提供的本校考生信息、在读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承担辖区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和各级中职生学籍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年制中职生和非豫户籍中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对违规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时注册学籍的考生和在2022年6月30日前未按时获得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资格或毕业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取消其2022年对口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对口本、专科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本、专科提前批同时进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由招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新生入学后,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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